我的民事诉讼状应该如何写赔偿 2010年我女儿考公务员进入了政审环节,因未进入1:1范围而最后未被录取,结果有一朋友的朋友说省里有关系,可以帮忙顶上缺额职位(部分职位未招满),相继骗取我10万元,并将我女儿档案拿走,以至于我女儿因没有档案,无法就业,在家里待了整整一年,造成了我们的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在此期间也错过了多次公务员考试。现在犯罪嫌疑人已经落网,经公安机关查证,此人是个惯犯,也骗取过很多人的钱财,但因为数额较小,最后都没有立案。直到我们这件事的出现,所以我想知道我作为自诉人应该提出怎样的民事赔偿要求才最为合情合理,并且已经查实此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和经济来源,但有家人和妻女。请问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2011-10-18 22:25 kaseyl……(河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吴明勇律师 电话:13983099417 2011年10月18日 22时30分
可以要回来,建议委托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