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农村按人口分地及当地政府不处理或强行分地问题 当事人在外已经有小孩了,尚未登记结婚,户口仍在当地,当地情况特殊,需要重新分地、分钱,当地以当地的十几年前村规民约(男孩放炮结婚(没结婚证,还没到法定年龄)、女孩家里大娶大接)取消当事人的分地、分钱资格,当事人是否拥有分地、分钱的资格?当地乡政府在当事人家庭不同意情况下,强行分地,当地政府是否越级?当事人向当地政府反映,当地政府不予处理,当事人家庭是否能够请律师为自己维护自己的利益?
2009-10-15 19:22 yincs4……(河南-信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泽华律师 电话:15238356271 2009年10月16日 09时10分
已经解答,建议按解答处理
2 白治国律师 电话:13592368509 2009-10-16 14:28
可以聘请律师帮助
3 孙新律师 2009-10-15 19:56
可请律师介入
4 110网律师 2009-10-16 06:51
户口仍在应有分地分钱资格。政府强行分地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请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