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没有权利限制人身自由? 因为之前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操作,导致公司损失6000,后来公司没有报警,采取了内部处理,让我们把钱全部交上来,本来我们想说这个月工资不要,让公司无薪开除,但是公司提出要求,让我们写按有手印的承诺书,除了每天上班八小时以外,还要义务无薪加班四小时,必须做满半年才不再追究我们的责任,放我们走,公司说如果我们没做满半年中途离职就报警,但是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们并没有录音,没有证据说明他说了这样的话,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承诺书在法律上是否生效呢?
2016-04-05 08:18 youyum……(福建-漳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