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满后是否每月还要继续去当地派出所报到并且要随传随到 我2010年10月7号被法院判刑半年缓刑一年 并交由当地派出所执行监管 今年10月8日缓刑期满 期满当天我到派出所办理了手续并且录了口供,原以为办完手续刑罚就结束了,可是派出所工作人员却和我说缓刑期满后转为重点人口管理,并且在五年内必须每月到派出所报道一次或两次。还要随传随到。。我想请问下派出所这么做合法吗?我可以不去理会吗?他们传我回去报到可以不回去吗?不回去会不会有什么麻烦。
2011-10-18 12:40 RRP6461(安徽-合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1-10-18 12:43
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
2 郑立胜律师 2011-10-18 13:01
不符合法律规定
3 110网律师 2011-10-18 13:59
不需要了,缓刑到期了,视为刑罚执行完毕,你可以不需要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