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课教师的定义 我是在一个国有企业的学校教师,当时是在该企业(省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时经过各项考核而被择优为该企业学校教师的,并且与该企业同时签订了劳动合同,享受与该企业教师的同等待遇,一直连续工作了十二年多。但在该企业破产后,与我同校的教师都按政策移交给当地政府管理,而我却被当地政府以“代课教师”为由拒绝接收。请问,当地政府如此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2011-10-18 11:20 Aqm4279(海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0-18 17:00
你好,按你所提供的情况来分析,你应该不属于编制之类,而是雇佣关系,所以当地政府如果拒绝接受也有一定的道理。
2 110网律师 2011-10-19 07:11
按你所提供的情况来分析,你应该不属于编制之类,而是雇佣关系,所以当地政府如果拒绝接受也有一定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