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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丢东西房东负责吗
出租房丢东西房东负责吗 张某为某校大学生,2010年5月1日因放假和女友在学校周边“日住房”里租住5天,每天租金为50元。张某与房主李某达成协议,一次性向李某交付房租250元,李某给张某一张交付租金丢收据。次日,张某和女友外出游玩,遂将自己携带的电脑放在房内,当他们回来时发现电脑不见了,找李某李某却一口否认其责任,并说张某已将自己的物品带走。但在公安机关的介入下,发现监控录像中张某和女友5月1日的确手拿一电脑包进入出租房内,2号外出时并未见其拿包,同时,在此期间内监控录像中也未见其他人将张某的电脑包拿走。问:张某的损失由谁承担?
2011-10-17 20:32 iTW2007(天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10-17 20:39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2 孙新律师  2011-10-17 21:47
若房东没有过错,或者说房东的行为与失窃没有必然的联系,那么房东不负责任。张某要自己承担,在公安机关抓到盗窃者后,可向其追究责任。
3 李玉更律师  2011-10-17 22:21
如果房东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孙新律师  2011-10-18 10:30
建议报警处理。若有证据证明电脑丢失是房东的过错,房东就要承担相应责任,反之则由张某自行承担。
5 孙新律师  2011-10-18 14:37
建议报警处理。
6 孙金刚律师  2011-10-18 15:12
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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