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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今年租的房子,合同4月1日生效,到明年3月31日。因为房东有些东西不能拿走
你好。我是今年租的房子,合同4月1日生效,到明年3月31日。因为房东有些东西不能拿走 你好。我是今年租的房子,合同4月1日生效,到明年3月31日。因为房东有些东西不能拿走,是一些镇宅的东西,并且不能拿走。我们不想租房了。因为是和中介签的合同,中介说是我们违约。要扣月租的2倍作为违约金,并且押金不能退回。因为我们觉得原因不在我们这边,是双方造成的,我们不想承担违约金。请问这算违约吗?违约金怎么算?谢谢!
2016-04-03 13:06 ask201……(河北-廊坊)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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