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保险、逼迫员工离职 与公司签订合同在2010年12月30日,公司给予缴纳保险日期为2011年9月份。10月以经营困难,要求搬家为由。提出移至大兴上班,并告予工资减半,不给予任何补助。现被迫主动提出离职。
请问 保险是否可以折合现金进行个人补缴?被迫离职是否可以给予经济补偿金?
请问 保险是否可以折合现金进行个人补缴?被迫离职是否可以给予经济补偿金?
2011-10-17 15:49 polipo……(辽宁-沈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0-17 15:52
不可以的,被迫辞职可以要求补偿金
2 张贵民律师 2011-10-17 17:5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石莉律师 2011-10-17 22:45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交各种社会保险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