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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赔偿疑问
交通肇事赔偿疑问 你们好,我的老公在2010年一月份因交通事故身故,现在案件刑事部分已经终审,近日我收到了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里面判决的都是按照我们当地的市区的人均收入赔偿的,我想问下,里面计算的被抚养费,是都要按照市区的收入计算的吗?如果我们镇区的人均收入比市区的高,可以按照我们镇区的吗?如果可以,我应该怎样做呢?判决书里的被抚养人,只赔偿了我们的孩子,我老公还有父母,他们的年龄都比较大,出事时候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但是都没有工作了,是不是就没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他们的抚养费呢?请你们帮忙解答下,谢谢!
2011-10-17 12:19 panwan……(广东-中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0月17日 12时42分
如果你能证明你们的工资高度过市区收入,可以对民事部分提出上诉。被抚养人一般为未成年人、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是否有工作不是赔偿抚养费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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