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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今年三月三十一号下午我二嫂接孩子放学回家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今年三月三十一号下午我二嫂接孩子放学回家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今年三月三十一号下午我二嫂接孩子放学回家!被以前在一个村子 住的人给撞翻车了!当时没有报警!现在孩子还在医院住院呢!肇事司机现在不承认!该怎么办呢
2016-04-02 19:13 ask201……(黑龙江-大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04-02 21:07
你好,建议直接诉讼解决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4-02 21:35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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