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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问题 一:事故发生:本人驾驶小车在告诉公路上撞死一人,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对方为主要责任,我承担30%。对方为农村户口。
现在对方提出如下要求:主要的问题是1:死亡赔偿金(对方按照城镇户口计算,原因是在事故后,对方可能编造了个在城镇居住的证明等等)2:被抚养人生活费:8718.37X5年=43591.85 3:精神抚慰金:50000元

麻烦你们了,请问:1:户籍怎么办?对方可能提供假证明,当时的交通认定书上写的是农村户口。2:被抚养人,对方只有一个母亲,怎么计算在这里?3:精神抚慰金我们怎么答辩?(高速公路上的事故)4:对方现在申请诉前保全了,我的车被扣押,请问我怎么复议,是提供担保还是写些什么理由来要求解封?
2009-10-14 10:59 小丑马(重庆)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10-14 11:26
你的问题很专业,还是委托律师为好,否则对你不利,毕竟死人了。
2 110网律师  2009-10-14 11:31
协商不成的话,让对方进行诉讼,到时看证据来判定。建议聘请律师介入
3 110网律师  2009-10-14 11:53
户籍问题可委托律师去调查。至于各项赔偿费用如下: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其中,被抚养人的生活费须参照其年龄计算;精神抚慰金则算入死亡赔偿金。
作为长期办理交通赔偿案件的重庆专业律师、民法硕士,如果您需要,我们最好当面了解详细情况,以便及时为您解决问题。联系电话 13709422601 张律师
4 乔春长律师  2009-10-14 17:57
建议你委托律师帮助
5 110网律师  2009-10-16 10:02
是否按照城镇人口计算赔偿金额,要看对方的证据是否充分,建议你委托律师办理
6 陈新明律师  2009-10-28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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