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法权益怎么才能得到保障 我是今年的9月底购买赵某的二手房,该房屋一直没办理房产证,现在我有的是最原始收据、我与赵某的购买合同、款项收据及赵某从郭某处购房的合同(复印件)。赵某于去10月份离婚,现在赵某的前公婆拿着收据和合同的复印件来找我说房子是他的,要求看我的购房手续,我没让看,还扬言要我搬走。请问1、赵某的前公婆的复印件能作为有效证据吗?2、当时我不出示我的购房手续的作法正确不?3、赵某的前公婆再来找我,我该怎么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敬请解答,不胜感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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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7 09:24 736712……(河南-三门峡)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0-17 09:27
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建议你尽快办理过户,不然你的合法权益很难维护。
2 110网律师 2011-10-17 09:39
你好: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你要保存好你的购房协议,抓紧办理过户手续。
3 110网律师 2011-10-17 10:20
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建议你尽快过户为好
4 110网律师 2011-10-17 10:42
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你要保存好你的购房协议,建议详询律师。
5 李同红律师 2011-10-17 13:52
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尽快办理过户。
6 110网律师 2011-10-17 20:45
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建议你尽快办理过户,不然你的合法权益很难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