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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出现交通事故和公司的责任划分
上班期间出现交通事故和公司的责任划分 我9.30日上午9点左右,公司的出纳叫我帮她开下车去银行,结果发生了追尾事故,到现在为止公司对这事故还未有明确的态度,我今天去交警队询问了下交警,他说要是对方起诉,我应该付主要责任,公司是连带责任,是这样吗?
交警说我开车前就应该检查车辆情况,还有车子有无保险什么的,我觉得这很不合理.
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呢?对方明天要去物价局定损了!
2009-10-13 14:58 andydi……(江苏-苏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10-13 15:12
职务行为造成的后果由公司承担。
2 110网律师  2009-10-13 15:19
应当有公司承担,你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
3 110网律师  2009-10-13 16:06
应当由先由公司承担,后你与公司再分相应的责任
4 董建淑律师  2009-10-13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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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09-10-14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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