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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居期间共同财产处置
关于分居期间共同财产处置 您好,
我于2016年2月起诉离婚,一审判不离,小孩一周岁,打算6个月后再次起诉。分居期间对方拒付孩子生活费,我目前收入支撑生活有些困难,婚后有两张上海车牌,一张已经用在车上,另一张是额度单,如果我卖掉额度单用做生活费是否算转移财产,是否对下次判决不利?
2016-03-31 14:48 gracep……(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6-03-31 15:01
额度单的出售不是那么简单,需要一定的手续。
如用于生活开销,不属于转移财产,不存在不利的情况。
2 唐政律师  电话:13917690418  2016-03-31 15:02
相应证据要保留好,而且要合理
3 颜培卿律师  2016-03-31 14:51
用于生活开销不属于转移财产
4 张向锋律师  2016-03-31 14:54
不属于的,不会影响。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5 颜莉萍律师  2016-03-31 14:56
先卖了再说,钱花了不也花在生活开销上。
6 110网律师  2016-03-31 14:59
应当不算。
7 110网律师  2016-03-31 14:59
不算转移财产的,建议准备完善下次诉讼的材料,筹划好方案,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咨询。
8 韦云律师  2016-03-31 15:08
1.不算转移财产,不影响你分割财产的权利;
2.额度转让有限制的。
9 李军律师  2016-03-31 15:39
不算转移财产。
10 郑何顺律师  2016-03-31 16:19
你好,可以卖掉的,需要的话可以卖给我,我现在正准备买车牌。
11 苏小虎律师  2016-04-01 12:23
不算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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