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 本人于2009年8月至2010年11月在北京城建深圳分公司从事地铁测量工作,由于经常拖欠工资,本人于10年11月10号提出离职申请,公司于10年11月18日同意离职,离职至今尚欠三个月工资未还,只拿了5千块钱做路费。今年10月份去深圳索要工资时才发现原来深圳分公司已经注销,我想问下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回我的工资,谢谢啦!!!
2011-10-15 16:45 250348……(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10-15 16:46
可以找他的总公司主张权利。
2 110网律师 2011-10-15 19:45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总公司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