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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开KTV的,几个混混经常去店里唱歌喝酒不给钱!昨天下午去店里我老公自己在店
我家开KTV的,几个混混经常去店里唱歌喝酒不给钱!昨天下午去店里我老公自己在店 我家开KTV的,几个混混经常去店里唱歌喝酒不给钱!昨天下午去店里我老公自己在店!七个混混把我老公打伤了!用啤酒瓶打头脸上缝了40多针!我老公彻底毁容!背部和臀部肌肉损伤!对方都逃跑了!我们报警了!对方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们需要得到什么赔偿!
2016-03-30 20:38 ask201……(山东-枣庄)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6-03-30 20:58
你好,报警,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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