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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离婚,儿子户口随我,各有一套房产,请问律师:百年之后
我和丈夫离婚,儿子户口随我,各有一套房产,请问律师:百年之后 我和丈夫离婚,儿子户口随我,各有一套房产,请问律师:百年之后,儿子有权继承他父亲的房产吗?
2016-03-30 16:07 ask201……(北京) 已有 20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6-03-30 16:08
没有遗嘱的可以法定继承
2 何翠主任律师  2016-03-30 16:08
法定继承的话,可以继承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6-03-30 16:08
你好,有遗嘱依据遗嘱,没有遗嘱的话,可以法定继承。
4 110网律师  2016-03-30 16:11
有权继承的
5 孙新律师  2016-03-30 16:10
你好!儿子作为父亲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即使父母离异,父子关系是不会变的。但是,若父亲立下遗嘱则按照遗嘱来确定,所以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6 李建成律师  2016-03-30 16:10
儿子属于法定继承人,如果父亲没有遗嘱,可以继承父亲财产
7 顾倩团队律师  2016-03-30 16:11
一般可以的
8 孙新律师  2016-03-30 16:13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都可以继承的。
9 徐卫东律师  2016-03-30 16:13
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10 110网律师  2016-03-30 16:17
有继承权
11 孙新律师  2016-03-30 16:20
你好,可以法定继承的,来电详询吧
12 风志律师  2016-03-30 16:31
你好,子女对父母的财产享有法定继承权。
13 宋超律师  2016-03-30 16:59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4 常路律师  2016-03-30 17:41
您好,可以继承
15 张晓雪律师  2016-03-30 17:53
儿子有继承权,继承权和户口没有关系的,这是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
16 陈晓云律师  2016-03-30 18:58
有权,因父母离婚不影响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7 姚志斗律师  2016-03-30 20:17
有遗嘱依据遗嘱,没有遗嘱的话,可以法定继承。
18 王艳玲律师  2016-03-30 20:21
有权。。。
19 孙新律师  2016-03-31 14:31
您好,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儿子可以继承
20 乜庆祥律师  2016-03-31 16:30
需要看是否有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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