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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律师您好,想特别咨询您一下,我是开店的,别人在我店买东西,欠了6000块钱
吕律师您好,想特别咨询您一下,我是开店的,别人在我店买东西,欠了6000块钱 吕律师您好,想特别咨询您一下,我是开店的,别人在我店买东西,欠了6000块钱,打的欠条已经过期一个月,只还我2000块钱,之后就各种理由不还钱,欠条留的身份证信息都是假的,请问这样的算诈骗么?报警的话派出所受理么?立案么?
2016-03-30 13:26 ask201……(辽宁-大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6-03-30 17:09
可以报警处理。
2 隋新律师  2016-03-30 15:49
你好,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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