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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在校打架,半月回来一次。
儿子在校打架,半月回来一次。 10岁的儿子和同学在午休的时间打架,都有伤,但是把同学的脸抓伤,他爸爸要通过教导处签字,意思是有这回事。还说以后解决不了,通过司法部门。过月脸上没事的话,就好啦。我说怎么是好,他说只要不明显就好,我觉得咱理亏,我觉的孩子皮肤好长的快,就把字签了。学校有责任吗?我不知道2个月以后怎么解决?不知道签字是对是错?
2011-10-14 11:34 gjx2276(山西-运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0-14 11:48
签字的话,事实叙述应当完整,就是双方都动手,都受伤了,并且只能就事实认可,而不涉及赔偿。
学校是有监护责任的。
2 孙新律师  2011-10-14 14:48
学校承担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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