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自留地的有关问题 我家原住郊区农村,一九八八年的时候通过农转非迁到了柳州市。农村的旧房和家里的自留地一直给当地的叔伯,堂兄弟们居住和使用。因为年久失修,房子于六七年前倒塌。本想回去把房子建起来的,也办了本集体土地使用证,因为没人愿意回去住,所以就一直没把房子建起来。五年前,我的一个堂兄租用了我家的这块地和老房子的地方建了简易的厂房出租给别人,和我们签的合约是20年。如今有可能征收土地会征收到我老家那地方。所以去年开始村委也不再批准给人建房了。我想咨询老师们的是:象我们这种情况,全家人的户口都不在农村,旧的老宅也倒了,又没有建有有证的房子,听说土地征收时会被国家没收的,没有补偿的,我们该怎么办?有些什么好的建议吗? (谢谢!)
2016-03-28 16:50 任-飞-扬(广西-柳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6-03-31 14:05
你好,有补偿的。
2 李庆标律师 2016-03-28 18:25
如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一般也不会有人干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