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999年以家庭承包方式与村委会签了土地承包合同,和镇经管站签了土地经营权证 我在1999年以家庭承包方式与村委会签了土地承包合同,和镇经管站签了土地经营权证,承包期限30年,四年后在我同意下,村集体重新分配了土地,当时不懂土地法,村委会和镇经管站没有把重新分的地写在原承包合同上,现在村干部说我的地不是原合同地名,要强行收回我的承包地,村委会这样做合法吗,我现在的地受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保护吗?我们全村家庭承包地都没有改面积和地名,重新分配以后我交了公粮,我该怎么样维权。谢谢您的回答
2016-03-28 15:12 ask201……(山东-东营)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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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和村委会租了一块地,只和村委会签了一份合同,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无法对抗第三方吗
3个回复您好,村委会在98年以家庭承包方式与村民签定土地经营权证,自
2个回复1998年芦南征地时,钱被村委拿给对方,说是对方有红本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而田是我81分的责任田
1个回复土地被承包了,没和老百姓签合同,与(镇上)村委会签了,现在老
0个回复2009年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土地被村委收回可以要回来吗?
2个回复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经营权证不是我的名字,后土地经营权证更改为我的名字
3个回复您好,我咨询您一个问题,土地经营权证在我家名下,土地承包合同在老人名下
1个回复我们04年来到XX村落户,集体把村民退回集体的土地分给我,写了转让合同并给我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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