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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女)为2O02年工亡职工,当时只认定我家孩子为遣嘱,没有给我认定
我爱人(女)为2O02年工亡职工,当时只认定我家孩子为遣嘱,没有给我认定 我爱人(女)为2O02年工亡职工,当时只认定我家孩子为遣嘱,没有给我认定,理由是没到60岁,在20O6年时我摔伤,鉴定为二级伤成,我现53岁,我现在能申请遗嘱待遇吗,如不能,能向我爱人的企业要生活费吗
2016-03-28 09:37 ask201……(黑龙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3-28 09:44
你好,可以申请。
2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03-28 09:45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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