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是否要给男方结婚时给的钱? 我们是二婚家庭,经人介绍2011.5月份我们认识并登记结婚,婚后,男人所挣钱从不给我,为此两人常常吵架,而且矛盾越来越多,性格方面也合不来,在男人做买卖时钱不够,我还垫了25000元,计划不如变化,做买卖垫的钱他也不给,挣了钱还是自己存起来,还要求我给他生个孩子,在这种情况下,我是不会这么做的,我们常常吵架,并维持婚烟一年之久,在此期间提到了离婚,但是现在男方要我给他三万就可以离婚了,请问这个钱我是否必须得给呢?
2011-10-13 09:53 mnzsy(内蒙古-乌兰察布)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10-13 10:00
不需要。
2 陈晓云律师 2011-10-13 10:04
不必的。
3 谷友军律师 2011-10-13 10:36
不要给。
4 110网律师 2011-10-13 11:18
不需要。
5 孙新律师 2011-10-13 21:24
不要给。
6 孙新律师 2011-10-16 08:51
不用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