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下落不明如何离婚 我在济南,我丈夫户口在招远毕郭,但他一直在济南工作,因其好赌我多次劝说无效关系破裂,他便离家出走,之前把他的婚前房也卖掉了,现在毫无音讯。我想起诉离婚,但济南当地不受理,说让我到派出所开下落不明的证明,但派出所不愿开此证明说怕担责任,法院就让我去其户口所在地起诉,但现在招远法院又打电话说他们也找不到人,我说可以公告交公告费,他们说那也得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证明才行,否则便不能受理。可他户口所在地原来的单位早已倒闭,他只是户口挂在那里,请问我到底应该怎么办才能离婚呢?谢谢
2011-10-13 09:00 Qcd654(山东-济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1-10-13 14:15
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办理此事。
2 110网律师 2011-10-13 09:31
到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
3 110网律师 2011-10-13 21:26
法院的说法没有道理,可以委托律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