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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七年的工伤
律师你好,七年的工伤 律师你好,我2004年七月份在公司发生意外:造成右手食指断裂事故,经治疗休息康复,但形成终生残疾(右手指缺损)当时因为是亲戚没有问他要赔偿,后来2009年我离开公司,在2009和2010年我的职工养老保险和医保还是自己教到我原公司去的,在2011年的时候我准备去教他们帮我把医保给中断了,而且没有通知我,我当时就打电话给公司老板,他说:你现在不在我公司,就不是我公司的人,就没有必要保险在我公司,我就感觉自己被欺骗了,当时我受的工伤我现在要求他赔偿,我就去劳动局查询我当时受伤的记录,才知道原公司骗了我,根本没有给我报工伤认定,而是给我老板自己手写的一份证明,和他刻的章,我现在还能有什么办法能讨回当时补偿吗?
2011-10-12 21:44 董日华(江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1年10月12日 21时48分
可以,是老板过错的,你可以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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