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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期间受伤赔偿
见习期间受伤赔偿 我是上海的,去年我去一个单位找工作,单位是上海市青年见习基地,所以让我先六个月见习,可是在见习期间在工作的时候从两楼摔下来,导致腰椎骨折,见习不和单位牵合同的,我能向单位要赔偿吗?见习时候交了个综合保险,我想问下除了保险应该得的,我还能向单位索赔吗?具体该怎么做?有人说这不属于工伤范围是这样吗?
2011-10-12 21:14 Qtv5869(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智慧律师  2011-10-12 22:43
见习制度,是依据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人事部等部门[2006]17号文和上海市《关于在本市实施失业青年培训见习补贴计划的通知》相关规定实施的。

见习期间,符合见习条件的,与见习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确立,是工伤认定的必备条件之一。

至于,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而产生的人身损害,除了综合保险的赔付,是否还应有其它保障或补偿,这个应根据人身损害发生时间、见习条件是否符合等因素综合考虑。
2 110网律师  2011-10-13 11:56
你好!我做过很多你这样的案子,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属工伤,你的问题在网上说不清楚,建议你最好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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