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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侵犯隐私
是否构成侵犯隐私 您好,律师,我是今年5月份与老公离婚,是因为小三,导致我家庭破裂,因为心里难受,所以我在人人网搜索到了她,就与她争执起来,就说让她不要出现在我们这边,不然见一次打一次,其实我说的也都是气话,她说我构成了威胁罪,什么人身损害罪,要告我,她也太嚣张了吧,做小三还做的这么理直气壮,不但不给我道歉还嚣张跋扈,我手里有她的艳照,我威胁她说再嚣张我就把照片发给她的同学,其实我并没有发,我只是想出出气而已,请问我现在的行为是否构成人身损害罪?
2011-10-12 11:29 陈宣廷(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0-12 11:33
没有此罪名,建议不要再公开场合骂她。以防她起诉你侮辱诽谤。
2 康治斌律师  2011-10-12 12:04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报案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你的行为也将构成侵权,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3,既然已经离婚,你这样做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还可能给自己招来麻烦,何必呢。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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