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格去享受补偿款吗? 郭律师,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是国有林场的职工,在1998年的时候和林场签订了一份果场承包合同书,种的是龙眼。是林场投包给我经营,我也交付了果树苗的钱。到2006年的时候因要小孩不能经营,我转给同单位的一个职工也和他签了一份转让承包果场经营权的协议,当时我转让这个事情林场不知情,现在到2015年遇到国家征用有补偿,我想问一下郭律师我有资格享受这个钱吗?我转让的另一方讲我无权享受。还有一个情况是与林场签协议的时候,林场规定不经过林场同意私自转让、转卖、出租的有权收回全部经营所得,现在补偿款下来了,林场有权收回这批补偿款吗?有没有年限的追诉期?
2016-03-25 09:31 韦福荣(广西-南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黄文坚律师 电话:18707853441 2016-03-25 10:32
与林场签协议,要按协议办。
2 李庆标律师 2016-03-25 12:15
如没有约定一般是可以协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