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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复议受理
关于行政复议受理 本人曾就一项部门规章向教育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得教育部答复后,又向教育部以邮寄EMS特快专递形式申请行政复议,快递记录显示申请材料已签收,并且已经过了二十余天,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材料起五天之内,为行政复议受理审查期,法条规定了若决定不予受理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但法条并没有说若受理是否告知申请人。材料已寄送超过二十余天,没有收到任何答复,这种情况一般是视为受理?还是行政不作为?是应该耐心等待行政复议期60天满再说,还是现在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016-03-24 20:45 pc1593……(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6-03-24 20:46
建议进行行政诉讼
2 孙新律师  2016-03-24 20:46
需要满六十日后再起诉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6-03-24 20:47
你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
4 姚志斗律师  2016-03-24 21:45
建议进行行政诉讼。
5 徐卫东律师  2016-03-24 22:04
可以提起诉讼的
6 宋超律师  2016-03-24 22:27
你好,可以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沟通了解
7 乜庆祥律师  2016-03-25 11:41
可以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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