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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问题
购房问题 我儿子在青岛上班。对象是海拉尔的,也在青岛上班。俩人是同学,没登记同居。现在想购住房,首付20万,东借西借凑齐了。今天来电话说;‘房证要写对象名,因为我儿子在青岛不是纳税人,贷款不了’。我该怎么办呢?请法律专家给出出主意,十分谢谢!
2011-10-11 16:50 cTE4850(黑龙江-齐齐哈尔)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0-11 16:55
如果是这样,应该提前有个协议,说明不能写自己姓名的原因。而且要保留好你汇款的存根。
2 孙新律师  2011-10-11 17:15
双方应有出资购房协议。明确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贷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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