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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把南宁区域业务和员工转卖给新代理商公司接手,但是新公司并没有按照原公司合同履行义务
原公司把南宁区域业务和员工转卖给新代理商公司接手,但是新公司并没有按照原公司合同履行义务 原公司把南宁区域业务和员工转卖给新代理商公司接手,但是新公司并没有按照原公司合同履行义务, 首先新公司把我们的基本工资和福利都降低了。 其次不愿意按原公司的基数缴纳五险一金。 再次工作时间变长,原公司每月工作167小时,平日超出工时算1.5倍加班费;新公司每月工作197小时,平日超出工时属于自愿加班无加班费,只有法定假期才有加班费。 最后原公司也没有在30日正式书面通知我们公司转让一事,只是让南宁负责人在微信里口头传达。 如果是孕妇,不愿意与新公司签合同,那应该如何维权呢?(与原公司签订的合同到2018年11月才到期)原公司是不是属于毁约,应该赔偿?请求律师帮助!
2016-03-24 15:09 ask201……(广西-南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黄文坚律师  电话:18707853441  2016-03-24 15:38
不愿意与新公司签合同,可以辞职要补偿。
2 110网律师  2016-03-24 15:47
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3 李庆标律师  2016-03-24 20:23
建议你们要求新旧公司做好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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