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本村村民手承包了15开荒地,自2002年开始的,承包费一次付清的 你好。我在本村村民手承包了15开荒地,自2002年开始的,承包费一次付清的。期限为第二轮土地承包结束。到2011年。村民找我,由于当时承包费过低,所以我们在2011年又做了补充协议。,在原协议不变的情况下,每年每年每亩地再给了200元,到今年他又不要钱了,要收回土地,。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们的原协议我有效吗,协议是我们个人签的,
2016-03-24 13:50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东律师 2016-03-24 19:17
不合理,主张继续履行合同
相关法律问题
你好,本村因开发商在承包农用地后私自建造违建物。经村委会出面协调与村民达成共识
1个回复请描述您要咨询的问题……你好,2011年我和本村村民签定承包土地终身转让合同
0个回复你好,2010年我从本村村民手中转让土地承包力终身,一次交清款于甲方
0个回复你好,律师,我们村现在有十3亩农民责任田未经村民同意,村小组私自承包给本村1位村民
2个回复你好我和我本村村民在20年他欠了我钱,在走之前把他家五亩土地注是黑地不在村土地台帐的给我了
2个回复:律师你好,我口头协议买本村朋友一块宅基地,钱都付清了现在开发商开发朋友可反悔不买我地基了
0个回复你好:村里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收回承包给村民的集体土地使用经营权
1个回复我是太原市杏花岭区村民,想承包本村一部分荒山,请问应该履行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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