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俩女儿,和我丈夫感情不和,我丈夫想离婚,我舍不得孩子 您好,我有俩女儿,和我丈夫感情不和,我丈夫想离婚,我舍不得孩子,想带着,可没经济来源,我可以和我丈夫提什么要求,他要负什么责任,?
2016-03-24 07:54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6-03-24 10:18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两个孩子一般一人一个。如有证据证明男方属于过错方的,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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