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属不属于直系供养亲属范筹 我丈夫原是在职人员,于今年1月因病死亡。其单位只发放遗属3个月的丧葬费及6个月的抚恤金,但遗属生活救济金不予发给。原因是我儿子已超过18岁,不列入劳补对象。我儿子虽然超过了18岁,但他仍在高校读书,而我本人又是下岗人员,我儿子属不属于直系供养亲属范筹?单位有没有发给遗属救济金的责任?
2011-10-11 10:39 gdyjss……(广东-阳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0-11 12:13
单位的处理有一定依据,你可以基于困难情况要求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救助。当时病逝如果是在离开工作48小时,可以要求工伤认定,具体事宜,你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