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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给于爱心午餐与贫困补助问题!
关于国家给于爱心午餐与贫困补助问题! 我是涪陵11中的学生,每学期都有爱心午餐和贫困补助,爱心午餐是要有贫困和其他等等证件才可以得,但贫困补助是班主任按照自己的意愿给班上前几十名,给了就算了!他还要得到爱心午餐和贫困补助的学生每人交几十,说是作为班费。律师叔叔或者律师阿姨给个看法,老师这样做正确吗?如果不正确,老师犯了什么法?
2011-10-11 00:50 夜光(重庆-涪陵)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0月11日 08时11分
学校的做法不对,爱心午餐应该是免费且给已经统计的贫困学生的。

根据市委三届七次会议精神和市委薄书记在涪调研期间“一定要关心照顾好留守儿童”的指示,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实施中小学生“饮奶工程”的基础上,从今年秋期起实施中小学生鸡蛋供给、贫困学生爱心午餐、留守儿童节日礼品和中职学生免学费等关爱学生民生工程,近日,经审核确认,全区享受爱心午餐的贫困学生11412人,其中:初中5413人,小学5999人。今年区财政将投入4115570元,为全区11412名贫困学生行课期间免费提供的爱心午餐,确保贫困学生每天都能吃上一次肉,切实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快乐成长。10月8日,我区的爱心午餐计划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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