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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之间打架,家长是否可以提出对方监护人民事赔偿
孩子之间打架,家长是否可以提出对方监护人民事赔偿 孩子12岁,让同桌无故打了一巴掌。问打人着为什么,其回答:“不为什么”。这种情况可否提向其监护人提出民事赔偿。怎么走程序
2016-03-23 17:05 lijins……(黑龙江-齐齐哈尔)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3-23 17:40
你好,可要求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2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03-23 17:43
你好,可以提出实际损失
3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6-03-23 18:49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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