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为多申请贷款,购房总价由70万改为100万,卖方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房屋买卖成交价为73万,但买方想多申请贷款,提出到银行贷款预审时,做一份假合同,把合同总价改为100万,同时需要卖方到银行签字同意抵押贷款。待银行贷款批复后,钱打到卖方账户,多出的钱再由卖方提现后给买方。
如果以后买方不正常还贷,请问卖方需要承担什么法律风险吗?
如果以后买方不正常还贷,请问卖方需要承担什么法律风险吗?
2016-03-23 15:38 sjrisa……(江苏-南通)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任德修律师 2016-03-23 15:45
你好,原则上没有什么事,一般银行贷款不能按照评估价贷款,还不上用房产抵顶。
2 汪志国律师 2016-03-23 16:00
卖方有骗贷的嫌疑,一般情况下问题不大。
相关法律问题
买方为了银行贷款让卖方高报商品价格,卖方承不承担法律责任
1个回复合同纠纷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合同签定的被告知合同中有条要求先交保证金,如果不交,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0个回复买方因征信问题第一次申请贷款未批准,中途另外一家银行因资金监管金额少,卖方不愿意拿出一部分定金用来监
1个回复贷款未缴清,买方如何交易 您好:请问,卖方房贷40万未缴清,与买方签订了购房合同
2个回复申请就业贷款需要公务员担保,公务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0个回复二手车不过户,签个协议,以后有事买方愿意承担所有责任,那卖方
0个回复房屋买卖卖方违约了收了买方二万定金,现反悔不想卖了,需承担什么责任
5个回复合同上写着买方已付清总价款,但是卖方还非要写上买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还说他公司都是这样写的。想问问这
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