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要将我辞退的问题 我是贵州省荔波县人,我是1995年考取中专(当时考取中专政府是要包分配工作的),进校时还需改变户口的性质,所谓的就是“农转非”。于1998年毕业,但当年毕业回来政府说政策有变并没有给我们安排工作了。随后拿着在学校办理好的身份证我就外出打工,从此也不再过问过什么农民居民的户口了。2000年外嫁到同州的瓮安县(户口也没有从荔波迁到瓮安),在外打工期间男方父母说我在他们这边没有户口,在一次人口大普查时才上报我的户口,可派出所工作人员却将我的出生地一栏写为男方的地址,从此,我在男方就一直以农业户口的身份存在了十几年,包括外出所用的身份证全都是男方这边的户口所办理。如今,我以农民户口的存在也生育有二孩(但我也根据计划生育政策办理了二孩生育证明)。直到2015年来到本县参加一个什么事业编单位的考试,而且已顺得通过,文也下了,也上班有将近5个月了。现政府以我应该是居民户口,而将我定性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要将我辞退。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2016-03-23 15:08 爱尔兰咖啡Q(贵州-黔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唐羽生律师 2016-04-06 16:36
建议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