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 我和老公在结婚前2009年3月份共同贷款20万买了一间二手商铺,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后面老公的朋友用我妈妈家的房产证抵押贷款20万,其中10万是他朋友用,10万我们用,用于经营加盟的婴童店,店铺生意不算好,我们又用我的工资贷款5万,用于进货,我们是2009年7月份结婚的,现在有一个9个月大的小孩,贷款大部分的是老公去还的,因为他会开车,用他工资还的时候多,然后用我的工资和铺子里面卖的钱生活,有时候用铺子里面的收入和我的工资还的,可是现在老公却说是他还的,我没有什么证据,他还要来和我抢小孩,他说他人缘好,我抢不过他,我要怎么办,法律不是规定2岁以前会判给小孩吗?
2011-10-10 15:31 蓝精灵灵灵(云南-红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0-10 15:40
财产共同的,债务也是共同的,孩子小应该判给你。
2 李同红律师 2011-10-10 19:26
财产共同的,债务也是共同的
3 110网律师 2011-10-12 20:46
商铺是共有财产,债务也是共有债务,夫妻双方由谁去还贷不重要,都视为共同偿还。夫妻离婚时,小孩未满二周岁的一般会判给女方,并由男方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