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对方,要求赔偿违约金 1.我通过中介公司买了一套二手房,协议规定于2011年10月5日前交首付款。我于10于2日去交首付款,但卖方以房贷未到位为由拒收首付款,经多次交涉,一直拖到今日,至今未收首付款,我也没拿到房子钥匙。我们的协议规定:10月5日前交首付款,如一方违约,将支付另一方违约定金的2倍,定金我交了5万,现在我能否告他违约。
2.对方今天又说因为10月2日是晚上的原因所以没收钱,现在他可以收钱,但不签字过户,原因是协议上未写何时过户。
2.对方今天又说因为10月2日是晚上的原因所以没收钱,现在他可以收钱,但不签字过户,原因是协议上未写何时过户。
2011-10-10 11:25 花园宝(山东-淄博)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10-10 11:26
按合同约定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1-10-10 11:29
你好,首先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于过户时间可以协商确定,签订补充协议。如果对方仍然不收取首付款,你需要留好这方面的证据,不然就有可能变成你违约在先了。
3 110网律师 2011-10-10 13:17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啊,注意保存证据。
4 李同红律师 2011-10-10 19:44
按合同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