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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吵架,对方出手被摔倒说以是轻份,我以赔偿对方,对方以谅解
双方吵架,对方出手被摔倒说以是轻份,我以赔偿对方,对方以谅解 双方吵架,对方出手被摔倒说以是轻份,我以赔偿对方,对方以谅解,派出所怎还撤不了案还说要移交法院,请问怎么能撤了案
2016-03-22 17:42 ask201……(江苏-无锡)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周斌律师  2016-03-22 19:38
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要追究刑事责任,不能撤案。
可委托律师辩护,争取从轻处罚和缓刑。
如需律师帮助,可以和我联系。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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