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诈骗案 某人和别人合伙诈骗贷款,1分利,三个地方共400百万,钱全是合伙人拿的,但由于无知,假证件上是某人的照片和签名,请问这样大概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拿钱的人已躲起来了,但还是能找到的,现在某人已到派出所报案,接下去该怎么做好
2008-10-16 12:00 edia(安徽-合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新明律师 电话:13396091580 2008年10月16日 12时03分
没有拿钱的某人是从犯,最好投案自首,协助抓获同案犯,立功减轻处罚。
2 110网律师 2008-10-16 21:14
有可能作为共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