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买了一周的电动车在上班时停在指定车棚丢了,厂里不愿赔偿,怎么办? 我的电动车刚买一周,价值3600元,在上班时间(两点到五点半,三点时同事还看见在车棚)停放在指定车棚,车头锁和报警器都锁了,下班发现车不见了,马上就报警了,第二天是十一厂里领导放假,十月四日领导上班后,我去找领导要求赔偿,领导拒绝,我改怎么办?我的月收入是1020元,与厂里签订有五年的劳动合同。
2011-10-09 09:16 JDH527(陕西-汉中)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0-09 09:32
起诉单位因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诉讼,要求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1-10-09 09:33
可以提起诉讼。
3 王晶律师 2011-10-09 09:34
可以要求厂里赔偿。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0-09 10:12
单位应当对你适当的进行赔偿。
5 康治斌律师 2011-10-09 21:46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单位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单位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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