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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受伤一方)与汽车的事故
摩托车(受伤一方)与汽车的事故 摩托车(受伤一方)与汽车的事故,现交警口头上说是双方各50%的责任,请问:1.摩托车(受伤一方)一方没有见到什么责任认定书,汽车一方就把车从交警提取走了,对方有错没? 2.如果双方都责任的话,汽车一方有交强险,是不是就不需要其他的赔偿了?
对方一直为就赔偿问题协商,我要起诉,是否合理?
2009-10-07 10:14 xbgd(湖北-武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舒瑜律师  2009-10-07 10:52
1、受伤方未申请保全车辆的,交警部门可以放车。
2、是否需支付其他赔偿,需看受伤程度及是否构成伤残方能确定。
2 110网律师  2009-10-07 16:42
要求出具书面事故认定书,如协商赔偿不成,及时向法院起诉。
3 李丹律师  2009-10-08 09:03
必须见到责任事故认定书,否则你可以拒绝承担相关责任。受到责任事故认定书后如果你不服,最好的办法是直接起诉对方。你不要管对方有什么保险,只需要关系赔偿数额即可,如果赔偿数额超过保险赔款,其他数额他还是要赔偿的。欢迎联系我。
4 110网律师  2009-10-08 21:28
车辆交警没有权利超期扣押,除非你向法院申请查封才行。
是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划分责任,12万范围外的按责任划分赔偿。
诉讼是权利,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赔偿。你可将司机、车主挂靠单位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要求赔偿。
武汉专业交通事故案件律师。咨询电话:13207188611.
5 110网律师  2009-10-09 22:40
你可以起诉。
我可以提供法律帮助,欢迎电话或当面咨询武汉张律师,预约电话15907127056
6 陈新明律师  2009-10-22 08:50
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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