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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法院判决书判决连带责任人未标明金额,执行局是否可以以这个为理由不执行
您好,本人法院判决书判决连带责任人未标明金额,执行局是否可以以这个为理由不执行 您好,本人法院判决书判决连带责任人未标明金额,执行局是否可以以这个为理由不执行,第一责任人金额己标明,谢谢
2016-03-21 16:36 海南宗仔(广西-梧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3-21 16:45
所谓的连带责任就是之前责任人的义务内承担责任,执行局不得以这个理由拒绝强制执行。
2 陈祖权律师  2016-03-21 19:36
看判决书的具体内容。
3 李庆标律师  2016-03-21 20:09
怎么可能不标明金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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