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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14年11月租的售楼处房子到元去年十一月份正好一年,
您好我是14年11月租的售楼处房子到元去年十一月份正好一年, 您好我是14年11月租的售楼处房子到元去年十一月份正好一年,可是押金5000到现在还没给怎么办?
2016-03-21 13:13 ask201……(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6-03-21 13:14
按照约定处理,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6-03-21 13:20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返还押金
3 李同红律师  2016-03-21 13:23
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押金。
4 孙新律师  2016-03-21 13:27
你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到期对方不返还押金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5 宋超律师  2016-03-21 14:54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6 徐卫东律师  2016-03-21 15:07
这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7 赵江涛律师  2016-03-21 15:15
可以起诉要
8 孙新律师  2016-03-21 19:35
您好!如不能协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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