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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月23号提交的辞职申请,申请离职时间为3月22号
你好!我是2月23号提交的辞职申请,申请离职时间为3月22号 你好!我是2月23号提交的辞职申请,申请离职时间为3月22号。但3月初发现我怀孕了。请问这种情况可以不走吗?
2016-03-21 12:45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明晓律师  2016-03-21 12:54
你好,辞职申请书作为员工的一种结束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确实不愿意离开,可以向领导诚恳说明原因,强调自己对于岗位工作的熟悉,以取得单位领导的理解和原谅。也为以后继续留下工作创造好的环境。
2 110网律师  2016-03-21 13:58
建议协商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6-03-21 14:18
建议与公司协商
4 110网律师  2016-03-21 23:43
与公司协商处理最好。一般不是在辞职前怀孕,辞职书就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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