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工伤, 医治一个月,期间的工资,不发, 只发治疗费 9月份初,在工作期间手指受伤,右手食指缝了五针, 期间老板娘给了1500元, 然后自己花钱治疗,中期有报销医疗费, 问到工资时,老板说你来上班再说, 可是9月份只发7月份的工作,还克压一个月, 等十朋友上班时说不发工资的, 说别的工人以前在他那里受工伤也是不发的, 这样是不是已经违反了《劳动法》,无故拖欠工资, 工伤又不给报销,还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我该怎么处理?
2009-10-06 16:53 apple2……(浙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10-06 17:10
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工伤等级,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同时,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发工资,给予赔偿。应当申请仲裁解决。
2 110网律师 2009-10-07 11:40
注意收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