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您好,我与老公2006年2月结婚,婚前(2005年1月)老公在其单位报名购住房一套,由于是单位房,当时他个人只支付约8万元首付房款,并且只开具普通收款收据,婚后该套住房又陆续交房款四次(共同出资),2010年10月该套住房的所有款项约四十万全部交清,且签署购房合同,户主为老公和我,现在房屋已升值一倍,同时,婚后我们还购有小户型房子一套(购买时约16万,现值25万),请问我们的房产应该如何分割?
2011-10-08 15:52 淡蓝色飞鱼(湖南-长沙)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周春律师 2011-10-08 16:32
都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2 李同红律师 2011-10-08 16:53
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3 110网律师 2011-10-08 21:37
抚养权可以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