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受伤该怎么赔偿 我的未婚夫在2010年10月30日在工作中被砸断了双腿,并且左小腿粉碎性骨折.在住院时公司让用了假名字不然不给出治疗费;并且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任何有效的合同,发工资时还要签两本账不给员工任何凭证,到现在为止只给了一个月的生活费;将来取钢板.做复健还需要高昂的费用及将来的生活补助都没有着落;我们改怎么办?
2011-10-08 14:30 XIK3880(山东-潍坊)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33****933律师 2011-10-08 14:49
保存证据,到劳动部门仲裁,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 任远律师 2011-10-08 14:58
你好,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做工伤认定,然后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3 110网律师 2011-10-09 09:51
赶紧办吧,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1年,过了一年去法院起诉,一般你不会赢,委托律师起诉处理,到2011年10月30日。
4 110网律师 2011-10-10 09:40
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评残,享受工伤待遇,还有疑问,可致电
5 110网律师 2011-10-10 16:44
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